c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《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及副省級市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,總局機關各司局、直屬單位:
現將《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(2018-2020年)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工商總局辦公廳
2018年3月20日
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
(2018-2020年)
為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貫徹落實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,實現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提出的“大幅縮短商標注冊周期”的目標,進一步落實國務院《“十三五”市場監管規劃》關于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部署,結合當前商標品牌工作新的發展形勢、任務和要求,制定本計劃。
一、總體思路和目標
為適應我國經濟由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趨勢,按照國務院“放管服”要求,依靠技術、依靠改革、依靠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,繼續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。至2020年,基本建成優質便捷高效的商標注冊體系,達到世界第一梯隊的領先水平:商標申請渠道多樣,商標注冊程序簡化,商標規費結構合理,商標注冊和管理全面信息化,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布局合理,商標注冊審查周期縮短至4個月以內。
二、重點任務
(一)提高審查效率,縮短審查周期。
認真梳理各項流程,縮短各環節的辦理時間,依靠信息化切實提高審查效率。2018年4月1日前,商標變更審查周期由3個月縮短至1個月,年底商標注冊審查周期由8個月縮短至6個月,趕超經合組織(OECD)成員國中實行在先權利審查國家的平均水平(7個月);國際注冊審查周期同步縮短至6個月;商標轉讓、續展審查周期壓縮三分之一;撤銷三年不使用、撤銷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審查周期由9個月縮短至8個月;駁回復審審理周期從8個月縮短至7個月;補發商標變更、轉讓、續展證明業務實現立等可取。
至2020年,將商標注冊申請(包括國際注冊審查)審查周期縮短至4個月以內,趕超經合組織成員國平均水平(4.5個月);商標轉讓、續展審查周期同步再壓縮一半;撤銷三年不使用、撤銷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審查周期縮短至6個月;補發商標注冊證實現立等可取,各審查協作中心均可辦理;商標異議、評審等各項業務審查、審理周期進一步縮短。
(二)完善審查機制,增強審查力量。
2018年,改革理順商標局、商評委與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關系。按照“雙重管理、地方為主”的原則,在現有4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基礎上,再籌建鄭州、濟南兩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,以更大力度向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下放業務權限。完善審查標準與審查工作制度,健全對各中心的業務培訓考核機制,提升對各中心的業務指導能力;完善商標審查獨任資格考核方式,擴大獨任審查規模;優化質量管理機制,創新審查質量抽檢方式,督促各中心加強自檢能力,強化審查質量的崗位資格考核與經費考核,促進整體審查質量不斷提升,避免重大審查質量事故發生。加強現有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能力建設,適度擴大規模和人員數量。提升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服務效能。
至2020年,形成商標局、商評委與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職能明確、分工合理、協調統一、運轉高效的商標工作體系;根據商標工作實際情況及區域發展需要,在全國范圍內統籌建設7—8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;強化審查人員配備和業務培訓,建設一支與我國商標事業發展及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審查隊伍。
(三)簡化申請程序,提升服務水平。
2018年,修改所有商標申請書式,增加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”“電子郵箱”等內容;及時更新公布可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;對各項業務申請指南及時進行解讀答疑;優化網上申請填寫提示;制定發布《商標電子申請辦法》;簡化申請材料,提交一份證明材料可以辦理多件同一商標業務;合并商標變更等業務的形審和實審環節;簡化補正手續;發文地址簽中增加聯系人電話;簡化網申代理機構數字證書申請流程,縮短發放時間、增加發放個數;代理機構備案、變更結果實現電子送達;縮短異議申請不予受理后商標注冊證發放時間。
至2020年,進一步合并審查環節,逐步取消書式審查和劃分圖形要素環節,縮短各工作流程環節等待時間,縮短檢索“盲期”。
(四)合理調整規費,減輕企業負擔。
根據工作實際,加強與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等部門溝通協調,在2017年商標業務規費減半的基礎上,進一步調整優化商標業務規費結構,取消電子申請辦理商標變更等業務規費,降低商標續展等業務規費,網上申請按90%規費標準收費,進一步減輕申請人負擔。
至2020年,商標各項業務規費標準適應商標知識產權工作整體狀況、品牌成長需求,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要求。
(五)強化技術支撐,提升智能水平。
推進商標注冊全程電子化。2018年,加大技術投入,實現商標圖形智能檢索技術突破和應用;爭取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項目、資金支持,盡快立項商標注冊和管理改革信息化四期工程;延長網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,優化網上申請系統功能;全面推行電子材料申請,核發電子商標證書,實現商標文書的電子送達,推進紙質商標檔案減量化;實現馬德里商標的網上申請和電子通訊;各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、地方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實現網上申請;建立商標數據庫與企業法人庫的關聯;在推進網上申請和公眾查詢的公開化和便利化上取得實效,持續推進商標數據開放共享,年底前向全社會公開商標數據庫,申請人可及時了解商標審查進度。
至2020年,實現商標注冊和管理系統智能化水平的顯著提升;商標業務電子申請比例大幅提高,商標從申請到發證全程電子化,商標異議實現申請及證據材料的電子提交,逐步實現商標業務材料無紙化流轉;包含商標歷史信息等內容的全量商標數據向全社會公開,充分利用商標數據信息有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,為政府、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和支撐。
(六)壓縮紙質檔案存量,實現良性循環。
2018年,制定商標檔案減量規劃,修訂發布《商標檔案管理辦法》及附件《商標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表》,嚴格界定商標檔案歸檔范圍,明確商標檔案保管期限;商標無效宣告、不予注冊復審、撤銷復審等證據材料,保管期限由10年改為8年;異議、駁回復審、撤銷三年不使用、撤銷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等證據材料,保管期限由10年改為5年;制定發布《商標檔案和文件資料銷毀辦法》;制定工作規范,明確各業務環節整理文件和歸檔的責任;優化存儲方式,改善存儲環境;啟動電子介質檔案存儲項目。
至2020年,大力壓減商標紙質檔案增量,實現現有存儲空間的良性循環。
(七)推動法律修改,夯實改革基礎。
2018年,以簡化審查事項、后置商標異議程序、縮短商標異議公告期、強化注冊商標使用義務、規制商標囤積、倒賣、傍名牌等為重點,積極推動將《商標法》修訂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;出臺《商標代理監管辦法》。
至2020年,完成報司法部的《商標法》及其實施條例送審稿;修訂《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》。
三、組織實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工商總局商標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總體規劃,全面統籌協調各項工作推進,研究解決改革進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。
(二)加強溝通協調。充分發揮商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,健全工作溝通機制,確保商標業務工作的順利推進??偩窒嚓P司局和直屬單位根據職能分工,為商標改革工作提供支持。
(三)加強經費保障。加強與財政部溝通,建立健全京外商標審查經費保障、商標單件成本、固定費用和信息化運行維護經費管理機制。
(四)加強隊伍建設。積極推進商標審查審理隊伍專業化建設,強化人員配備,不斷調整充實審查審理人員力量,建立商標審查管理人員的長效管理和培訓機制。